作为社会制度组成部分的婚姻家庭制度,是以各种具体的历史形态存在于社会发展的一定阶段的。
婚姻家庭制度大致经历了群婚制、对偶婚制、一夫一妻制三个历史阶段。其中,群婚制中,人于人只有男女之别,没有长幼之分,它的出现标志着婚姻家庭制度的产生。现代法制国家把婚姻定义为,婚姻是指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依法自愿缔结的具有权力义务为内容的两性结合。
然而,在中国云南存在着世界罕见的另一种婚姻制度,即“走婚制”。
云南泸沽湖畔,有着世界上仅存的母系氏族社会,一切全由女性支配。摩梭姑娘多情且主动。依青山傍秀水的摩梭姑娘大都容貌俊美且别有自然风韵。摩梭人的走婚制是世界上最奇特、最有自由色彩的婚姻形态。 摩梭母系社会是一个经过上千年演变的,适合摩梭人生存而发展到现在的文明的具有母系家庭体制特点的居住群体,母系家庭是摩梭母系社会的基本社会单位,许多不同的母系家庭构成了摩梭母系社会,正因为有了母系家庭,才使摩梭人一直保留着独特而神奇的走婚婚俗,摩梭人母系家庭的历史,也就是摩梭人走婚的历史。稳固的母系大家庭是永宁摩梭人保留走婚习俗的基础。
走婚在摩梭语中叫“色色”,意为“走来走去”,它形象地表现出走婚是一种夜合晨离的婚姻关系。摩梭孩子长到13岁时,家人依俗要为之举行成年礼,女孩叫"穿裙礼",男孩称"穿裤礼"。摩梭女孩成年(12岁)时会举行隆重的穿裙礼,从此之后,可由她挑选如意郎君,其他人(包括父母)均不能干涉。一旦选中,女孩会暗示情郎夜来闺房探访。摩梭男子称自己的情人为“阿夏”,女子的情人则叫“阿都”。
摩梭人没有明确的婚姻关系,双方不娶不嫁,不建立家庭,全靠感情维系关系。每天晚上所有的成年男人便到自己意中人的家中幽会,到第二天早上又回到自己的家中,小孩由女方家庭抚养。日常生活中对自己的孩子没有过多的抚养、教育的责任和义务。男人们只对自己姐妹的孩子负责。一旦感情破裂,男不走访或女子不再打开“花楼”房间门即可离散,这一婚姻关系即告结束。
双方无怨恨,无忌妒,随缘而行,外人更不可有异议。
走婚并非杂乱无章,更不是乱婚,群婚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有亲戚血缘关系的严禁走婚;不能同时结交多个阿肖;男女双方有好感就可走婚;感情破裂标志走婚关系的结束;若女方有小孩走婚关系就稳定下来。无论哪一种婚姻,它们的核心一样:基于男女自愿,感情为基础,是一种男女在性选择上平等的反映。传统摩梭在长辈姐妹兄弟前,火塘边有关性的一切话题都是害羞的;走婚纯属个人私事,有走婚关系的男女只在夜间相聚,白天装作不知此事。
现在政策鼓励摩梭人的走婚风俗,大多数摩梭人愿意走婚不愿结婚,走婚占70%,同居结婚只占30%;无论哪一种婚姻,这里从未产生过情杀,情斗及社会,家庭的婚姻纷争,虽然形式不同,但它们的核心是一样的:基于男女自愿,感情为基础,不受其他因素的制约,不论是走婚还是结婚的每一个摩梭人,在他们的心中,只有母亲家才是自己真正和永远的家,母亲的家门对儿女永远是敞开。